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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此时,竟又有了为自己辩两句的冲动。
“我今年十七。
六岁杀鱼,七岁打鸟,八岁猎兔。”
“十二岁的时候我娘大病一场,算命的说是中了邪祟,叫拿一碗新鲜的猪血泼脸,我亲手喂了三月的小猪崽子都是自己含泪动的手;十四五的时候跟着父亲进山,打死过狼,同年山上跑下一头野猪,糟蹋了不少庄稼,也是我与几个弟兄一起杀的。”
博观没插嘴,竖直耳朵听着。
冯三恪扯唇笑了,背过手臂枕在脑后,这姿势本不雅,偏他身材瘦削,倒显得洒脱。
“乡下人命贱,畜牲命更贱,不像你们城里人,抱只兔子都当儿子养。
我什么畜牲都杀过,架也打过不少,却独独没伤过人的性命——何况,那是我亲爹娘。”
博观怔怔看着他,眼里泪光闪烁。
冯三恪最后一句话刚落,这孩子“哇”
一声就哭出来了。
“冯哥你跟我回京吧,我把我爹娘分你一半!
我以前有个哥哥,后来没了,我爹娘难过这么些年,正好咱们做亲兄弟吧!”
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。
冯三恪叹口气,嘴笨,也没法哄他,只低声说:“我家原本一家五口,爹娘兄嫂都死绝了,就剩我一人。
这案子过去半年,早没了线索,冤屈怕是洗不清了,我这杀人犯的名头得背一辈子。
你当真敢跟我一起住?”
“敢的敢的!
明儿我就去告诉大家伙儿,你是被冤枉的。”
冯三恪又叹了口气,旁人猜忌,哪里是一句半句就能解释得清的?博观他年纪小,不懂;他懂,却不想说。
这世道人心多险恶,也不该与这个年纪的孩子说。
少年淳朴心性难得,多留几年是几年。
当夜,博观再没说什么。
冯三恪睡得浅,夜里听到博观辗转反侧的,以为他是冷,起身去往炉里添了两块炭。
次日一早天还没亮,他又听到博观轻手轻脚爬下床,脸都没洗,趿拉着鞋子出门去了。
冯三恪没睁眼,继续睡着。
过了不多时外边有人敲门,冯三恪起身去看,只见博观领着两个年纪比他大些的孩子杵在门口,三人每人手里边拿着个小物件,不等他回神就塞他手里了。
“这什么?”
他摊开手,掌心里躺着三条小小的金鱼。
是真的金子雕成的鱼,一只尚不及小指长,却连背上鳞片都刻得精细,栩栩如生。
年纪最大的那个孩子小脸严肃:“这是离京前老爷发给我们的,是咱家每年过年的惯例,取的是年年有余的意思,府里每人一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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